1.普通进修生申请材料: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接受周边国家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外国人健康检查记录》;
(3)护照(有效期内的普通护照);
(4)最后学历证明;
(5)无犯罪证明;
(6)个人简历(包括教育和工作经历);
(7)两寸照片4张;
2.本科学历生申请材料: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接受周边国家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经过公证的高中学习成绩单;
(3)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4)HSK三级以上(含三级)成绩单;
(5)学习、研究计划书;
(6)《外国人健康检查记录》(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复印件(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7)无犯罪证明;
(8)个人简历(包括教育和工作经历);
(9)两寸照片4张;
注:上述材料用中文或英文填写,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将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新疆艺术学院外事处wsc2590391@sina.com: